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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荣昌区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2-31 08:47: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⒉报名当场即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⒊各岗位报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荣昌党建网(http://rcdj.rongchang.gov.cn/)进行公示。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考试

  本次实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整个考试环节由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分值100分*2科目)。

  ⒈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⒉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⒊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要求见荣昌党建网通知。

  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情况,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荣昌党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及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要求将在荣昌党建网站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