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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告
2019-12-25 16:5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云医改办办电〔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82号)、《关于印发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编办〔2017〕55号)和《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蒗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5份医改配套文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1号)、《关于印发宁蒗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编办通〔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卫生和健康大会会议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度,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实事求是、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重实绩,公平、公开、公正、平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同时紧密联系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和医院的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按照职工参与、综合考评、工作需要、组织决定等方式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科,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成立由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会、职工代表等组成的监督评审小组。

  聘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健局有关领导全程参与,负责对竞聘者和竞聘过程的监督评审工作。

  (三)成立由院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健局有关领导、工会等组成的考评组,负责对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的考评考核。

  四、招聘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报名时请考生将报名表一并上交报名点。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各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同等情况下,有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7.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二)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岗前培训满3年及以上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三)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初级(师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