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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自主招聘公告
2024-04-11 20:25: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c.com)“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考量依据之一,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录用。

  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六)公示与录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c.com)“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ykzhaopin1@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录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6428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

  监督电话:022-86428899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计划

  附件2:报名信息表

  原标题: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muec.com/system/2024/04/09/0301365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