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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2019-12-25 17:02: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8.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3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6249124

  联系人:田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022-580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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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