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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葫芦岛兴城市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9-12-24 10:07: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教师空编及结构性缺编等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经兴城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0名。其中: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65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见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人员。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

  5.经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8.其他依法依规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具有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

  (2)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幼儿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初中历史、地理、政治视为相近学科,考生可自主选报其中一个学科;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小学除体育、音乐、美术以外的其它学科。报考者必须具有与拟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同等级别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初中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代课人员报考要求:在兴城市公办学校代课(2014年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满5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代课人员只限报幼儿和小学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代课教师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将该岗位空出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小学班主任岗位上。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辽宁财贸学院北侧)一楼会议室。

  3.携带材料:(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非师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或未就业承诺书;2019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准考证。(在网上下载并填写相关内容)(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3)报名费100元。

  4.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兴城市教育局、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城市公安局联合进行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月14日8:30—17:00到兴城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