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承德滦平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2019-12-24 10:09: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滦平县民政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8名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1.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8名,其中岗位A计划招聘11名(工作地点为滦平县民政局、中兴路街道办事处、滦平镇人民政府),岗位B计划招聘37人(工作地点为除滦平镇以外的其他乡镇)。

  2.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作职责

  1.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职责。主要协助完成实施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职责。入村协助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民政服务的档案填写、服务对象排查、家庭经济收入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政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并熟悉相关政策,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民政工作,能胜任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2月23日至2001年12月23日出生);

  4.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生源地户籍为滦平县或配偶、父母其中一方户籍为滦平县),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12月28日、29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滦平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314-8583847。

  4.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分别为岗位A、岗位B),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1;

  (2)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各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户口本;

  (4)同时提交《滦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网络下载,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和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6张(需背注姓名及岗位代码);

  5.资格审查: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报名现场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