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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伊春嘉荫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19-12-24 10:16: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人才需求状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嘉荫县1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1日以后出生为准),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21日以后出生为准);

  (四)具有伊春地区户籍;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4、嘉荫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14日招聘公告通过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嘉荫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填写《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地址: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西6号),联系电话:0458-2689192。

  (五)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

  5、已就业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生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两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地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七)资格审查:由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八)考生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成功后不准改报其他岗位。

  3、招聘岗位专业具体要求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