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河南新乡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9-12-24 10:1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报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凤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凤泉区共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 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12月20日,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1月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凤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凤泉区区府路西口向北200米路东)。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考生指纹信息。

4.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学历认证报告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是否在职信息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

(5)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和政府购岗人员须分别提供由民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满两年是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两年。

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2019凤泉区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需提前从网上下载填写,用A4纸打印)。报考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3年(含试用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聘用人数;核减人数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2日内到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