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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12-24 10:23: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6人,其中专任教师258人,高级职称65人,博士(在读博士)11人、硕士162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150余人,是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也是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2018年,被市教委、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培育)单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28人,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5年以上,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10.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公布之日(对月),如2017年12月-2019年12月,工作年限为2年,依次类推;

      11.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