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联席会议和汪清县委培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2017年度和2018年度委培生招聘员额岗位人员已上岗,现将2019年度面向已通过审核的委培生招聘员额岗位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的数量
2019年度共招聘10个员额岗位。
二、报考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经相关部门最终认定的1997年—2001年毕业,并且已通过审核的全日制大、中专的委培生。
未按规定时限登记及审核的委培生,按自动放弃委培生招聘安置等相关事宜。对已登记及审核的委培生,拒不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自愿自动放弃招聘员额岗位的考试范围。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安排面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排序作为聘用工作岗位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的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3日(早8.30分----下午16点整),报名地点为:汪清县长荣街道东115号;新政务大厅十二楼信访办公室(仲裁院)。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所需材料
1、身份证、两张二寸红底照片;2、毕业证;3、报到证(报到证无培养方式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新生招入名册”,名册上需学校加盖公章)。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分数相同时,需要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汪清县人社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下一环节招聘资格,并从报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汪清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员额岗位聘用合同。具体事宜:由汪清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聘用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另从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在工作中违背政策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咨询电话:0433—8852315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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