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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驻马店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12-19 16:1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如同一职位出现遴选(招聘)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市金融局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市金融局按申论)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并在体检前告知考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聘用)人员并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及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务员遴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在遴选(招聘)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转任(聘用)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人员的遴选(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396—2608178

  附件:1.2019年驻马店市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聘用)职位表

  2.驻马店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驻马店市直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19河南省公务员考录专业类别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