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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19-12-17 23:0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始建于1955年,其前身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大专,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现有在校生5300余人。办学60余年来,孕育了独特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成为领军河北专业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高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bart.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24日9时-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022室),电话:0311-86665023/86663655。

  (3)报名要求:考生须下载并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