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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9-12-11 22:2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我院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核辐射救治基地、浙江省急救指挥中心等19个国家和省级机构任务。医院设有朝晖、望江山两个院区,核定床位2200张,以及富阳、临安两个筹建院区。

  二、招聘计划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55个岗位23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除这些岗位外,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我院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工作,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科研能力突出、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我院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17:00前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rszp.hospitalstar.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系统要求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后选择岗位,投递志愿。请在“投递记录”中确认岗位简历审核状态,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作无效报名。每位应聘者可申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招聘条件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职称为高级职称的岗位或业务骨干岗位,拟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考核,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