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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9-12-11 22:27: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通师高专校〔201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的政治意识,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度的政治担当;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责任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5.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艺术、体育、计算机、中文专业优先录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心健康。2020年应届须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研究生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8月30日前。

  6.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担任过学生干部经历,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录用。

  二、聘用方式

  人才租赁。工作待遇根据我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租赁人员的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等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职辅导员”。

  3.报名邮箱和联系电话:

  邮箱:ntgdsfx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55092061陈老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月11日-2020年1月12日。

  2.方式:学校依据本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及时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公告)。

  3.资格初审须提供材料

  必须提供:《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及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出具的在籍学生证明)的扫描件。

  选择提供:资格证书、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箱。

  (三)注意事项

  1.笔试当天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在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各类材料(证书)原件,1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本人签名的《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取消笔试资格。

  2.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看本校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求学期间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第三种情形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