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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4-03-20 09:50: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6日9:00至16:30。

  由州卫健委会同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招聘工作专班,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30日中共延边州委党校(延吉市新民北街1500号),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结束后产生的空岗,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但报考岗位未能录取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州内调剂岗位,参加体检与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调剂人员除外)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上报备案

  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备招聘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九、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解除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