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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朔州平鲁区医疗集团招聘公告
2019-12-10 14:1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厅下达的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区医疗集团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6日至200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为服务山西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占总计划岗位的40%),是指下列人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出现空缺,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区医疗集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朔州市平鲁区医疗集团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