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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公告
2019-12-10 14:22: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矿局21个事业单位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从事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为定额定项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性基本保障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承担国家、省的公益性、基础性的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进行,由河北省地矿局组织实施。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3年12月9日至2000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补充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共有21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4名、教师及教辅岗位7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专业名称设置审核人:蔡迪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在办理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正式聘用手续人员,已有工作单位原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hebdk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如下办法办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至19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院内(具体报名点见校内引导牌),学校具体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