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2019-12-10 14:22: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矿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事业单位均为财政性基本保障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等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进行,由河北省地矿局组织实施。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88年12月9日至2000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2月14日后出生):

  ①取得岗位条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

  ②从事钻探工作十年以上的;

  ③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二十名、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的选手;

  ④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五名、省级二类(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不含在校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共有5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4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专业名称设置审核人:蔡迪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hebdk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如下办法办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至19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院内(具体报名点见校内引导牌),学校具体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

  (3)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岗位条件要求现场提供有关材料。包括法定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版彩色小二寸照片三张(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按照自己所报考的岗位条件要求所要提供的相应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