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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市惠城区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公告
2019-12-10 14:2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建设一流中心城区,集聚一流人才,进一步充实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相关单位的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博士专业人才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硕士、博士共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大学取得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党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5:30止。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惠城区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经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试或考核成绩)、本科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与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有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职称证书。

  5.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蓝底一寸照片。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报名表按A4格式;证明材料扫描件请注意像素大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cqrsj@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致电(0752-2386139)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未能提供完整资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络视频遴选。资格审查后,进行网络视频面试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现场面试人选。

  (四)现场面试。应聘人员在接到现场面试的通知后,在现场面试前一天带齐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惠城区政府1号楼1楼136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现场面试。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依现场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拟聘人员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