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邵阳市新邵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人)
2019-12-10 14:27: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新邵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见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所有岗位均需年满18周岁。报考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的以考生高考入学时为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酿溪镇大应北路25号)。

  3.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要工作经验的岗位),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费到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工作人员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4.初审合格的报名者于2019年12月27日—28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到2:1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