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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平建瓯市总医院(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2019-12-10 08:15: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南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2020年建瓯市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复函》(南人函[2019]175号)精神,吸引更多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来建瓯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招聘一批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医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聘用紧缺急需专业卫技人员36名,其中:①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3名;②乡镇卫生院3名。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建瓯市总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7日至2001年12月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另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省内或南平市的,指2019年12月7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的人员;2019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2019年南平市内高校市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户籍关系仍在外地中介机构的未正式入编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南平市的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20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7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2月7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一)现场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0年建瓯市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①2019年12月8日9:00-11:30,福建省2020届医学类高端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旁篮球场);

  ②2019年12月21日9:30-11:30,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园专场招聘会(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前广场);

  ③2020年1月4日9:00-11:30,福建中医药大学2020届毕业生校园专场招聘会(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董奉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