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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12-09 11:19: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务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2人,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以下简称海陵区卫健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海陵区卫健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hailing.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陵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2月19日(0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海陵区卫健委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税务西街18号)。

  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2月20日(09:00~12:00,14:00~18:00)。

  海陵区卫健委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2月21日(0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