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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德州市宁津县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
2019-12-09 11:22: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年宁津县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5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2月10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12月10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本条所称亲属关系包括: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本条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①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②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③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④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后备教师),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12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1:00-12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