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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梅河口市事业单位招聘274人公告(3号)
2019-12-09 09:3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梅河口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梅河口市60个事业单位,189个岗位,计划招聘274人。其中党群部门14个事业单位,23个岗位,计划招聘26人;卫生健康系统18个事业单位,58个岗位,计划招聘62人;梅河口市中心医院31个岗位,计划招聘80人;其他政府部门所属27个事业单位,77个岗位,计划招聘10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4日--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4日--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2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39.98.65.77/(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0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39.98.65.77/,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