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湖南衡阳珠晖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55人公告
2019-12-09 09:35: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面向省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选调)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选调)职位

招聘(选调)职位详见《珠晖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1》,《珠晖区2019年面向省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1》和《职位表2》。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四、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湖南省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8:00至 12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咨询电话:0734-3331904(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5日8:00至1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38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②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招聘(选调)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③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