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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洋河新区招聘公告
2019-12-09 09:08: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男女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日之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江苏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chinayanghe.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参考《2019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洋河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2.报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05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527-84922005。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3.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洋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洋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27-84922005)联系。

  4.报名费用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洋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洋河新区组宣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