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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2019-12-09 09:09: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学校,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经过83年深厚文化底蕴的积淀和建院以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已建设成为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设施现代、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是重庆市首批优质高职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团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具体详见《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2.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1. 具备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 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取得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1天;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3.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4.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