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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9-12-09 09:1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适应学院的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应急管理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西部唯一一所安全类高职院校。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现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救援技术(安全应急管理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技术化工安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方向)、消防工程技术等22个专业。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安全职院办学特色,发挥西部安全职教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安全特色鲜明的优质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名、高层次人才5名 。详见附件1《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招体检标准;

  (五)具有(详见《一览表》);

  (六)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3.紧缺专业的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备案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4.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