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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绵阳市梓潼县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2-09 09:08: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局组织考生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单位。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县委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221496(梓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6-8222029(梓潼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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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梓潼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梓潼县从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