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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洋河新区招聘公告
2019-12-09 09:08: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市洋河新区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遍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④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⑤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③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洋河新区网上公告)。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洋河新区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洋河新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市洋河新区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拟参照新区普通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与江苏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由江苏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