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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人)
2019-12-05 17:53: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充实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区委办〔2012〕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9年杭州市下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户籍要求为杭州户籍(包括10个城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户籍),审核以2019年12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上的规范名称,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缴费凭证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0、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5号杭州人才市场四楼招聘大厅,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无效),报考者可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zxc.gov.cn)和下城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www.xcrcw.com)上下载《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或现场填写,一式一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4)。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后,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通过的考生会电话告知)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月8日9:00—17:00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未通过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改报仅限一次,改报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允许再改报。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需完成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计划或取消招聘,并在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