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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都江堰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9-12-05 10:19: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1名都江堰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经历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都江堰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都江堰市2019年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二)报名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工作时间内(09:00-12:00,13:00-17:00)。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需提供)、学位证、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由市卫健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要求

  一是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发布的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二是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类别等应与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三是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在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