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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9-12-05 10:3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长沙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物业,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资金归集科工作人员1名

资金使用科工作人员1名

财务核费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招聘条件:

(一)资金归集科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3、35岁以下,男女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资金使用科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民建、机电、审计等工程类相关专业优先;

4、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能力,文字功底好,有较强写作能力。

(三)财务核费窗口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5日,报名者请使用招聘网页提供的简历模板,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wywxzj@163.com,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中心收到报名者简历后,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通知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内容涉及自我介绍、业务问答等。

4、体检及录用: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

四、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聘用制,签订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长沙市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月工资2900元,双休,享受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62185

3、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路248号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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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