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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团风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公告
2019-12-05 17:4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⑦、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它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⑧、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①、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一场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新闻中心栏、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fzf.gov.cn/)、团风党建(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