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招聘公告
2019-12-05 17:5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官网公布。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专业)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专业)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专业)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专业)空缺不再递补。

  3.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全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三)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视为放弃应聘。并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入职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打印时间须在近三个月以内。

  (八)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招聘方案解释权归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