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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9-12-05 10:3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3)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必须在服务期满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金平区人民政府网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Y=2X(1≤X≤3),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

2、面试对象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5、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平人民政府网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