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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吕梁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2-03 13:33: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吕梁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吕梁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8222692

  监督电话:0358-3386977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