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号)
2019-12-03 13:34: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3381006

  监督电话:0358-33981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