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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1-30 15:16: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院2019年第二批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内科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16:00止。网上报名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预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948584200@qq.com,联系电话:025-57441555。

  网上预报名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12月14日上午8:00-11: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8: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三楼行政办公区办公室

  (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35号)

  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请用圆珠笔在背面写上姓名);④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审核合格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

  4、岗位核减、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情况,报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现场、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发布。

  5、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现场和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