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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盐城市响水县第四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3人)
2019-11-30 15:2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考察结束后,所有拟聘用人员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按响办发〔2017〕18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人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6878566

  监督电话:0515─680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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