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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绵阳市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9-11-30 15:26: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四川绵阳干事创业,绵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定于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赴国内部分高校公开考核招聘58名工作人员(编制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中医医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XX类的,该类的所有专业均可报名;未注明类的,则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高校现场报名,设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个报名点。

  1.吉林大学。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14:30—16:30;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南区体育馆(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14:30—16:30;报名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2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对应的高校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绵阳市事业单位2019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