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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绵阳市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9-11-30 15:26: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五、考核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考核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考核地点为绵阳,考核时间、具体地点、考核方式等考核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本公告由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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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绵阳市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2019年绵阳市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