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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市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4-16 11:2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32名、专职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详见《2024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的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持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党员需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和工作经历的具体界定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渠道

  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one.hbjhart.cn/zpwz/#/job)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及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等)进行线上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7:00

  4月29日17:0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