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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襄阳保康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公告(113人)
2024-04-09 16:46: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政策要求,依据县委编办批准的《2024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招聘用编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113名。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见《保康县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7月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我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有精神病、癫痫病及传染病聘用后不能正常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它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均按周岁计算。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等证件要求。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有招聘岗位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有双学位的)。

  3.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为国家人社部门组织全国统考或正常评审取得,不含降低条件组织专项评审(定向评审、定向使用)或低职高聘的。

  5.专业要求。《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

  6.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经审核合格并按程序公示后,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限定退役士兵报考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兵均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4年7月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方式及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