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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巴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2019-11-29 11:24: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七、公示

  结合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层次、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人员缺额,区人力社保局可结合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的匹配性,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将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并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询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66233928,政策解释、体检、政审考察咨询电话:66239580。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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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报名所需材料.docx

  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