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下半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1-27 15:35: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武陵山腹地重庆市黔江区,毗邻黔江城市大峡谷“芭拉胡”4A景区。校园占地面积三百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教职工2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财经与旅游商贸系、智能制造与旅游交通系、外国语与涉外旅游系、艺术与文化旅游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数据与智慧旅游系、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10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管理、园林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学前教育、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民族传统技艺、网络营销、信息统计与分析、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自愿在学院服务5周年以上;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前一日,即2019年12月26日;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下载《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如实填报整理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qtvisrsc@163.com(邮件标题及表格文件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电话:0238508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