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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2019-11-27 15:3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9年11月下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北海市教育局派出招聘组到招聘现场进行宣讲,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