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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美术馆(泰州书画院)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2019-11-27 10:2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泰州美术馆(泰州书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泰州美术馆(泰州书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6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泰州美术馆(泰州书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9:00—2019年12月2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提出初审意见。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泰州美术馆(泰州书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