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海南文昌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4人)
2024-02-05 17:2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证明(原件)。

  8.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9.驻文昌市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10.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市项目办出具的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加盖公章)。

  12.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学科、符合该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符合该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13.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14.资格复审现场验证学信网毕业证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申请复检,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八)考察

  由市人社局牵头,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岗位选择

  1.实行不确定岗位统一招聘的,按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聘用岗位。

  2.报考教育系统镇中心小学教师学科岗位的,由聘用单位统筹安排至该辖区内缺员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