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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号)
2019-11-25 23:2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10人及以上的,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9人及以下的,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告。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